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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投诉 > 无证擅自开办诊所,乐东一人拟被罚没11.04万元
12月2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李某仁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拟被罚没11.04万元。
据了解,2021年9月24日至11月8日期间,李某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贵海六号三单元102铺擅自开办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12月2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李某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400元及药品、医疗器械,罚款9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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