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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重阳节到来之际: 为引导中老年消费者关注眼睛健康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老花镜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10-16 14:39:05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费网

  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是广东省消委会的工作重点,此前,为帮助广大老年消费者正确挑选老花镜,摆脱“老花眼”带来的困扰,广东省消委会策划开展了老花镜比较试验,并对科学正确挑选老花镜产品进行了深入研究(详见附件)。正值今年重阳节到来之际,为引导老年消费者更加关注眼睛健康,指导科学正确消费,广东省消委会根据老花镜比较试验结果,向广东消费者发布老花镜消费提示:

  (一)先验光后配镜,切勿随意购买老花镜。有些老年人在选购老花镜时,没有去专业眼镜店验光配镜的习惯,而是直接在网购平台或商场超市,甚至是地摊上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事实上,配老花镜应和配近视镜一样重要,未经验光就随意购买老花镜,会导致眼镜的度数和光学中心距离与自己的眼睛不匹配,给自己的眼睛视力健康埋下隐患。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老花镜前,到正规医疗机构验光,特别是消费者两眼度数不一样,有散光、远视、斜视、弱视等症状的,更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消费者须根据验光检查数据配制老花镜,切勿随意购买老花镜,避免因老花镜不适合自己眼睛而造成佩戴过程中用眼疲劳甚至视力受损。

  (二)注意查看产品标志,不购买未标注关键参数的老花镜。正规的老视成镜(成品老花镜),在镜腿、鼻梁或标牌上都标有该眼镜尺寸大小以及眼镜度数、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等参数,例如:54口18-140 +2.50D,OCD:62,则表示镜框尺寸54mm,鼻梁尺寸18mm,镜腿尺寸140mm;+2.50D表示顶焦度(眼镜度数)为250度;OCD:62表示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瞳距)为62mm。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根据产品标示的参数选择合适自己的老花镜,切勿购买未标注关键参数的老花镜。

  (三)定期进行验光检查,度数增加应及时更换。人眼的老花程度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变化,长期佩戴同一副眼镜,可能会出现眼镜度数和眼睛不匹配的情况。而且长时间佩戴同一副眼镜也会让镜片出现老化的情况,透光性下降,从而进一步加深眼睛度数。因此,老花镜一般在佩戴了3年之后应该再对眼睛进行验光检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

  (四)放大镜不能代替老花镜,长期使用会加重老花程度。有些老年人喜欢用放大镜代替老花镜来阅读书报。要知道,放大镜是不能代替老花镜的,放大镜相当于1000甚至2000度的老花镜,就像戴了度数不合适的眼镜,长期使用放大镜看书,会让眼睛非常疲劳,甚至加重老花的程度。

  (五)选择金属镜架须注意镜腿与皮肤接触处的材料。眼镜架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部件,由于金属材料在长时间接触皮肤和汗水,容易发生盐雾、锈蚀、脱落等现象,容易导致皮肤过敏,且不便清理,影响美观与耐用度,选择金属镜架时应多注意镜腿与皮肤接触的位置是否有足够的塑料覆盖。此外,可以适当用力掰动镜框、镜架,看是否具有良好的可回复性能,避免选购容易产生变形的镜框镜架。

  据了解,广东省消委会近年来一直关注和努力保障好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重点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老年消费者行动”,通过开通老年人投诉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专用便民服务工具箱、增设老年人投诉专线热线、测试老年人用品质量、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引导等方式,不断提升老年消费者维权便利化程度,引导老年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全力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该活动开展期间,省消委会党员通过老年人投诉专线,为159人次老年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在窗口接待上门投诉的老年消费者53人次;省消委会共受理老年人消费投诉51件,为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万元。

  在此,省消委会也提醒老年消费者,若遭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或登录广东省消委会官网(http://www.gdcc315.cn),进入“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在线投诉维权。

   

  附件:老花镜比较试验样品信息及测试结果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www.gdcc315.cn/show-21-537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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