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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完成改正,近日,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军屯市场一路G栋7号,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完成改正的行为。7月13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完成改正的行为,给予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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