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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吴女士在超市采购共计120多元食品,回家后发现一袋售价28.8元的涮毛肚已过期,因吴女士经常浏览本地新闻网,特别爱看消费维权版块,遂通过版块信息联系三获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刘祺然,寻求帮助。义工刘祺然仔细查看购物凭证、过期食品,确认无误后协助吴女士一同前往超市进行维权。
超市的消费维权站点的管理人员得知后,非常重视,立即检查,发现该袋食品在临保期食品专柜所售,同款产品均在保质期内,双方通过协商,超市退还吴女士28.8元购物款,并赔付800元。
吴女士非常满意,并致电开化消保委,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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