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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普陀东港的王女士,前阵子在东港一家早教中心给孩子报了名,课程一共96节,费用共计15286元,其中包括400元的注册费。带孩子上了2节课后,王女士因为家事今后无法再陪同接送孩子,但要求退费却遇到了难题。
王女士向普陀消保委投诉时说,她找到早教中心商量退费一事,但对方答复,只可以退还一半的费用,对此王女士觉得不合理也不能接受,因而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查看了王女士与早教中心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已完成全部课时数三分之一内(包括三分之一)的,退还已付课程费用(不包括注册费)的50%。但是王女士认为自己只上了2节课,就只退一半的费用,显然该约定缺乏公平性。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将这起纠纷最终解决,普陀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对早教中心进行耐心劝说,尽力帮助消费者减少损失。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早教中心扣除注册费400元和2节课时费458元(课时单价229元/节),合计给王女士退款14428元。对此王女士表示满意。
普陀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一些培训机构签订合约时,一定要看清合约条文和内容,以及关于违约等的相关约定,仔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思考认为合理再签下合约;如果对合约有异议要及时提出,切勿贪图省事随意在合约上签字,以免一旦己方发生违约,造成对己方“不公平”的巨大损失,最终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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