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治网!

关于开展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若干措施》等中央和我省统计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8:45:28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若干措施》等中央和我省统计文件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药监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依法治理统计造假作假,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提高数据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即日起将有关文件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2/01-10/23803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治网 dajia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